正确对待权力 笃定严以用权
2015-12-21 06:50:36 来源:
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区别莫过于手中有权。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三严三实”的关键。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公权不私,谋私即罪。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和组织的信任,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以权谋私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遵守什么规矩、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文/琅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