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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查”倒逼一把手落实反腐败主体责任

2015-12-23 10:51:33 来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对本院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摘自人民网)

  党中央在十八大后,坚决开展反腐败行动。在一年多查处案件中,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全国各地、各部门,连续查处了30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并且在查处窝案中,成效依然非常明显,能源系统、石油系统的窝案连续查处,震慑了全国的大小腐败分子,赢得了全国人民的一致赞扬。

  一系列大案要案和窝案的查处,暴露出了我国在反腐败工作的深层次问题。有体制、机制的问题,更有监督失位、缺位的问题,还有党委班子廉政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特别是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廉政建设不落实,导致监督形同虚设,一些部门内部上下串通,长期形成腐败的大本营,成为十分严重腐败窝案。

  党委一把手的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后果异常严重。在全国上下齐声反腐的背景下,党委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该负起担当责任,做好班子内部的监督和正风肃纪工作。

  群众有句谚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这句话,放在各级党委和党组的班子内部讲,也不为过。自己班子内部分工,是在充分协商、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做出的,一把手起着民主领头人的作用。分工的班子成员,在工作领域出现问题,班子一把手就应该及时发现,也应当能够及时发现,放任下属反腐犯罪,当然一把手也应该受到严厉惩处,而不是全身而退。

  当前,全国各地陆续进行“一案双查”制度,就是通过查处单位一把手在廉政建设监督上的职责履行,查处一把手在案件中有没有失职渎职行为,达到教育其他一把手的作用。一把手监督下属的责任不能丢,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能丢,出现腐败行为和案件的时候,一把手的责任不能轻易得到免除。

  通过“一案双查”的制度倒逼,让一把手们,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好单位内部权力运行,避免腐败行为发生。(文/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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