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6-03-18 10:33:21 来源:
给残疾人的生活补贴,社区干部也敢挪作他用;街道拆迁工作人员收了“好处费”后,通过拆迁档案造假等手段,使一些人多得补偿款20多万元。日前,湖南长沙通报多起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意在警示当地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有权不可任性,即便手中只有微权力的基层干部,也不能自外于制度和监督网络,成为监管的盲区。(人民网)
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防腐治腐的关键。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手段,如设立省长、市长接待日,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政府网站,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等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阳光施政。
一般人的印象中,村级负责人其权力也就是“芝麻粒大”,大多涉及土地流转、房屋拆迁、集体资产买卖、建房审批、修桥筑路、扶贫资金发放等工作。然而,这些看似“具体而微”的事务,却成为村干部贪腐的温床。在修建农村道路时,一些村干部伪造挖土、备土、复垦土地、低保户建房等虚假合同,套取村集体资金。可以看出,村干部手中的“微权力”所发生的效用,使这类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往往较小。然而,“针孔透出斗大风”,这些“微权力”往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一旦“微权力”成为谋私的工具,就会引发群众不满,甚至动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危害程度不可小觑。
由于权力的微小,村居等基层组织往往难以成为反腐工作中的“兴奋点”,甚至成为某些地区反腐的“盲区”。如今,群众希望,在“打老虎”的时候,也要“拍苍蝇”。当然,我们在“拍苍蝇”的同时,要更多地完善监管制度,尤其要做好村干部的权力清单管理,全面公开村务政务,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唯有如此,才能防止“苍蝇”的滋生。(文/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