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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 就是腐败

2016-05-30 10:18:58 来源: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受成长经历、社会环境、政治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干部队伍也存在种种复杂情况,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这个问题极为重要,现在看来也十分紧迫。”
(5月12日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抓干部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政策措施不断出台,规范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将制度笼子越织越密。于是,部分党员干部发出了“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牢骚,旨在不犯错误,当“太平官”。然而,笔者以为,为官切忌“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作为”、“慢作为”,虽然不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乱作为”等表现形式那样张扬,但其危害丝毫也不能低估,其本质就是一种变相腐败。

  “为官不为”,小处说贻误工作,大处讲,损害党的威信。“为官不为”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期待,耽误一方发展。腐败不仅表现在收钱办事的贪污行为,也表现在上班不做事的懒政行为。

  一个领导干部的懒政慵政,足以令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受制于歪风邪气、错失发展良机。从这个角度看,为官不为,就是腐败。为官不为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贪腐官员。作为一名公务员不仅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将工作做好做实,对得起国家支付的那一笔薪水,更要将工作当成事业,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奉公守纪,不要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

  (作 者:何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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