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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法治化将成为今后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

2016-07-26 10:56:13 来源:

  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已逾50名。当“打老虎拍苍蝇”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新常态之际,一个历史性转折点也由此到来:依法反腐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新华网)

  “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写入十八大报告,凝聚全党共识,随着法治开始融入国家治理过程,厉行法治将成为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方式。最近一些高官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再次表明我们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公报》中权力法治化的思路、框架都非常清晰,也就是说四中全会后我们要思考怎么样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反腐,建立一种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这个关键之举就是要约束权力,使权力依法行使,实现权力的法治化。

  用法治的方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中全会公报里面有两个重要体现:一个是在行政领域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还有一个很重大的突破,就是权力法治化不仅仅约束政府还包括党委权力,这一次提出党委决策也要依法决策,要建立一个依法决策的机制。

  法治反腐说就是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推进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要制定统一的反腐败基本法,使监督权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组织机构、工作原则、职权范围、办案流程以及法律责任等等内容;同时我们应该完善反腐败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走向法治化,使反腐完全落入法治轨道,增强法治反腐能力。

  反腐法制化、制度化将成为今后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四中全会的召开,预示着今后在坚持十八大的反腐方向和原则,继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的同时,会推进制度建设,着眼反腐制度设计,规范约束权力运行等,从此走向法治反腐。(文/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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