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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杀人”映射的还是管理缺位问题

2016-09-13 15:07:54 来源:

又见“护栏杀人”。据报道,今年3月28日,一位怀孕8个多月的女士,在米脂县城马路一旁护栏歇息时突然晕倒,致脖子卡入护栏窒息身亡。仅仅过去三个多月,西安市也发生一起头卡护栏身亡的事件,当地警方至今未寻找到目击证人,男子如何卡入护栏导致死亡令人匪夷所思。

 类似的“护栏杀人”事件也并非首次出现,作为城市街道上普遍存在的公共设施,屡屡与命案“相连”,出现问题就不应该回避公众的追问。

 护栏为什么能“杀人”?

 一方面是护栏本身设计不合理。公路护栏的设计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宽度,制作标准多是按业内约定俗成。其主要考虑的是经济是否合算。但护栏致人死亡事件也在警示我们,公路护栏的设计标准,不应再继续空白下去,而应在考量现实的基础上尽速出台。让护栏的安全性能得到制度性加持,为公共安全构建一道坚固防线,使市民免于受到各种“不测”或“小概率事故”的侵害。

 另一方面则是我们城市管理者的麻痹疏忽所致。护栏“杀人”并非个例,如果说设计不合理是表象,那么,让不合理的设计继续投入使用就是我们应该进一步追问的,它不应该再次被“熟视无睹”。所有城市管理者都不能因为“护栏杀人”是小概率事件而麻木不仁,都应把人的安全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安全风险和意外事件的发生概率预设到“最大”,并做好相应的改进。(文/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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