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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也能上被告席,中国民主法治的进步

2016-11-11 11:34:43 来源:

据《搜狐网》报道:2010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铸造村一区1号楼实施搬迁,随后与住户肖某签订《房屋搬迁协议》。近日,肖某认为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肖某一纸诉状将石景山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协议,重新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据北京晨报11月11日消息,肖某与石景山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签署了一份《房屋搬迁协议》,后又认为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肖某将石景山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协议,重新签订安置补偿协议。11月10日,市四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石景山区区长夏林茂出庭应诉,石景山区政府工作人员及市直机关工委党校学员共百余人旁听了庭审。(《观察者网》11月11日)

    将政府告上法庭,在旧时代的中国老百姓眼中看来是多么可笑的事情。但是在新时代的中国,看起来就是合理合法。这说明了什么?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在逐步完善,依法治国方针在逐步落实。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也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在做好依法治国的政策引导的同时,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群众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有意识的去保护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义务。这是两方面的内容,不只是单纯的享受义务,因为同时也承担着责任。要想法律保护你,必须先保护法律。

    我们也应该看到,以前的以权压法,以官压人的落后思想已经逐渐转变,老百姓更清楚的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更加依赖法律,领导干部也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更加敬畏法律。

关键词: 被告席 中国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