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执法”变“执罚”
2016-11-29 11:22:35 来源:
日前,这样一则视频在网上疯传:因争着上前开罚单的河南南阳两名年轻警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甚至还口爆粗语,其中一名交警更是直接喊话“你开你的,我开我的,谁都不影响谁,都把任务完成了”。当地警方12日晚间通报称,涉事的两名警员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按理说,只要是交警,由谁来给违法司机开罚单,效果都一样。现在之所以不一样,据称是开罚单成了必须完成的考核任务。“抢开罚单”,丢掉的是法律尊严,也暴露了一些地方交警执法考核制度存在的弊端。
现代政府治理社会,是凭借行政、法律手段去维持其正常运转秩序。罚款当然属于行政处罚手段之一,但是罚款的目的是要杜绝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如果某个地方治理有方、无款可罚,说明那里的政府工作卓有成效,应予表彰奖励。但是对那些将罚款当目的而非手段的地方而言,“无款可罚”反倒是“治理无方”,需要挨板子的。
众所周知,“执罚经济”是包括交警部门在内所有执法部门都不允许的现象。在“创收任务”的压力下,执法部门所期盼的不是违法行为的减少,而是希望有更多违法行为出现,以便于自己能顺利完成“创收任务”,这种异化的权力行为,完全不符合法的宗旨,极大地扭曲了法律的正义本质。如果创收执法是一两个执法人员所为,那还危害有限,但如果是有组织的行为,那么祸害的是整个执法机关的形象。
所以,在南阳两交警抢开罚单引争执受停职处分事件上,我们不应只满足于对个别警察行为失当的矫正,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在完善执法行为是否符合程序的同时,要查查是否背后有猫腻,莫让“执法”变“执罚”。无则加勉,有则必须严肃处理,追根摸底,对部门出现的权力异化行为,及时矫正并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