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频道 > 评论 > 正文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不能“顺其自然”

2016-11-29 11:23:24 来源:

 

仔细梳理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地方的反馈情况,8个省份均不同程度存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生态环境破坏现象。以保护之名设立的自然保护区,为何得不到应有保护?目前还没被督察的省份,还有没有类似情况?

一些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却没有机构、没有编制、没有人员,形同虚设,“以鄱阳湖银鱼产卵场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例,按道理,水利部门批准挖砂,至少要经过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且要走环评程序,可实际上却未形成约束”。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历来有之,国务院在1994年颁布、2010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的责任、管辖、违规处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但各级在执行时为什么还是形同虚设?主要还是开发的冲动,监管和惩处的缺位造成的。

各级领导干部可能不是没有认识到自然保护区保护的重要性,不是没有认识到这是改善我们自身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工程。但当GDP发展指标一下达,为完成本年度任务,为自己的升迁,也只能让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上挠下痒痒并顺其自然了。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当然并绝不能“顺其自然”。

我们在管理上一方面要让各级干部真正理解中央制订的含“绿色”的五大发展理念,认清当前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加大管理的监督和惩治力度,国家这次派出的环保督查组就是在抓落实,有干部问责了,惩处力度加大了,各级就会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就会主动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落地了。

保持地球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护自然保护区这一千秋伟业而贡献力量。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