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财政透明?
2016-12-01 16:07:55 来源:
11月26日,《2016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公布,今年31个省份财政透明度中仅有宁夏、湖南2个省份超过及格线。31个省份中,排名第一位的为宁夏,江苏垫底,北京排名第13位。透明度最低省份公开信息不到四分之一。财政透明不仅是政府财政收支使用的一种自信,更是一种必须做的事情。因为,对于财政开支来说,这笔资金是属于全民的,政府只是相当于这个财富的管家,是在为百姓管理财富。(11月27日《新京报》)
近两三年来国务院和财政部下发了数道“金牌政令”,来推动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和透明,财政预算和行政开支的信息公开方面如此行动迟缓,可能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行政部门不愿意且还不适应财政信息公开。因此,即使国务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和实施后,许多政府部门的领导并未彻底放弃这种政府财政的“保密思维”,因而不大愿意公开自己的财政收支信息。其次,缺乏对政府财政收支信息公开的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在目前中国的政制体制和行政法律制度安排中,这方面的内容存在缺失。在目前仍然实行的《预算法》中,对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公开和透明,根本就没有任何规定。最后,许多政府领导人对预算民主和现代民主政治的运作还没有足够的和确当的认识。
要想做好财政透明,首先要构建起高效可监管的透明财政体系,还原和保障公共社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人大对公共财政的审批权和监控权,政府财务信息公开才能落到实处。其次,要完善法律法规。彻底改变政府财政账本透明度低下的状况,要修改现行制度,特别针对行政收支公开,要尽早去掉“模糊”条款规定,变为详细周密的规定。再来,要架构严厉的问责机制。对地方政府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财政收支项目,要对责任人进行严厉的问责。最后,要赋予公众监督财政账本的权利。譬如,发现明显问题时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公众全程参与政府的预算过程等。
只有做到以上。才能更好做到财政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