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狐行动”就是对腐败的“零容忍”
2016-12-26 15:13:18 来源:
一场声势浩大、力度空前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行动正在持续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公安机关积极投入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的“天网行动”中来,在海外开展了针对腐败分子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成效显著。据了解,此前的“猎狐行动”战果、规模、力度空前,境外缉捕工作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开创了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新局面。(新华网)
外追逃风暴的掀起,反腐的触角已从国内延伸到国外,这也意味着,境外不再是贪官的“天堂”,贪官们在境内吃够捞足后“一走了之”已成为过去式。腐败公职人员外逃我们并不陌生。并且,从历年来官员外逃的案件来看,大多数均涉及经济犯罪。而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截至目前在国内利用职务犯罪后潜逃境外的各级官员也不在少数,分析诸多出逃事件,不难看出“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是贪官外逃的一般步骤。同时也逐渐形成一种贪官“贪了就跑,跑了就了”的现状。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抓回国是他们的必然下场。现如今,中央也再次明确表示,反腐工作将加大国际追逃工作的力度,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所以,在笔者看来,加大追逃力度无疑彰显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
然而,在平日加大对“裸官”以及其他可能外逃公职人员的监管,防患于未然更加重要。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莫贪污,伸手必被捉”的观念,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的寻找到人生“出路”。古人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境外追逃固然可产生极强的震慑效应,但毕竟是被动应对之策。遏制腐败现象的滋蔓延,应把权力关进“笼子”、加大追逃力度、禁止嫌犯出境,在多方合力中构建起让官员“不敢腐”的机制。
沈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