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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笑:保障普通党员的权利是廉政建设的法宝

2016-12-27 19:41:54 来源: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把“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作为一个专章,提出一系列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全面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人民网1117日)

长期以来,《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的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究其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自身定位错误,漠视不同意见,大搞“一言堂”,将自己凌驾于组织和其他同志之上;二是部分普通党员“唯上是从”,不珍惜自身权利,甚至异化成了举手和鼓掌的机器,形同虚设;三是组织生活不健康,走过场,形式主义突出;四是制度不健全,部分机构职能缺位,党员表达意见渠道不畅通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这给广大的普通党员打了气、鼓了劲。作为由千千万万马克思主义者组成的现代化政党的中不可或缺一份子,普通党员不能再认为自己只是个可有可无的陪衬,而是要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向组织建设建言献策,敢于同党内的不良作风和违纪现象作斗争,为党的未来发展肩负起自己的使命。只有每个党员都动起来,珍视并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稳步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才能得到保障。

 全会的胜利召开,是对当前我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的阶段性总结,是反“四风”、“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的延续,是对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廉政建设这台“永动机”会永不停歇地运作下去,任何个人和势力都无法阻挡,全体党员都应矢志不渝地遵守《条例》和《准则》,让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共识成为每个党员的“思想钢印”。(文/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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