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过程的的主体作用
2017-09-04 12:37:04 来源: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定西市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国青年网 2017年9月4日)
反腐倡廉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阶层高度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我国目前的反腐手段主要是以监察、纪检、审计等行政手段为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举措,它的主要目的就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如能将反腐倡廉与实践活动有效的结合起来,把反腐败斗争置入活动之中,势必会起到更好的效果。要怎样才能使二者有效的结合呢?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过程的的主体作用。
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应对,迅速调查事件的真相,妥善处理,给举报者一个满意答复。
加强政务公开,为群众实施监督提供便利。职能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应放在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法律法规依据、审批时限、受理地点、审批结果及重大事项等内容上,做到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外,应采取公开栏、公开墙、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任何“自留地”。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只有把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与反腐倡廉有效结合,使二者比翼齐飞,增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人人参与,事事监督,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气,让腐败份子有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真正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使群众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文/王亚波)
http://news.china.com/news100/11038989/20170904/31273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