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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媛媛:履职尽责,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017-10-09 10:07: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广大公务员,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准则,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是勤于自省的审慎,是严守纪律的敬畏,是坚持党性的觉悟;“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敦本务实的精神,当官不避事的态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追求。作风是形象的外在展现,只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长远发展放在第一位,把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群众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广大公务员,要发扬共产党人特有的无私奉献精神,讲政治、比党性,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修养、比品行,诚厚刚正、公道正派,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讲学习、比能力,勤学善思、精业笃行,把握工作规律,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讲纪律、比形象,严守法纪、端正作风,不浮躁、不拉扯、不攀比,厉行节约,清正廉洁;讲团结、比活力,真正把职位当作责任、把岗位当作舞台,一心干事、追求卓越,做到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以鞠躬尽瘁的品质,“千难万难,不能让群众为难”的心胸,积极为老百姓办事、服务、谋利益,真正做到以“公”为天职,以“仆”为己任,树立良好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文/钟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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