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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7-11-03 11:20:46 来源:

  

  审计署近日发布公告,点名一些单位依托行政资源违规开展经营活动或无依据收费。这说明,要斩除这些蚕食改革红利的“寄生虫”,需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坚决遏制权力“出笼”。

  正如公告所讲,“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通过内设机构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就让自己不方便出面收的钱,在下面设个机构,如此一来收费自然隐蔽,被收费企业也敢怒不敢言。这就导致公器私用、权钱交易等种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弊端,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公平和正常社会秩序。

  然而,在某些公私混淆的特定权力框架和制度结构下,不少“红顶中介”已存在多年,在相关行业或当地企业中是公开的秘密,其上级单位不可能不知情,这检验着相关部门规范清理“红顶中介”的决心和诚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员干部自己先要成为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不是打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

  不少“红顶中介”已存在多年,在相关行业或当地企业中是公开的秘密,其上级单位不可能不知情。人情若依天理、遵守国法,就需进一步规范行政命令规章和行政法之间的关系和界限,在加强行政处罚及其可操作性的同时,在行政法体系和刑法体系之间建立合理的衔接关系,严重行政失职、渎职等行为入罪化——这就像“酒驾入罪”对于劝酒之风有制度上的有效阻止作用一样。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清理,而“红顶中介”依然如故,当法律有了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要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以有效的监督检查斩断一些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藕断丝连,推进中介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市场增添更多活力,给予公共事务管理者坚决打击腐败活动更为理直气壮的正当理由,从而兼顾和平衡了正常人情和依法公正行政这两者的要求,并且产生的是“一加一大于二”的正和博弈,取得了更大的制度收益。(文/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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