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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以民为本增强人民幸福感

2017-11-03 11:22:54 来源: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出事餐馆无照经营近两个月,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为何没有发现?厨具食材都摆放在门外,明察秋毫的城管人员为何没有制止?小吃街人流密集、街道拥挤,经常发生火警,安监、消防等公共安全部门为何没有进行有效治理?可怕的不仅是爆炸事故的惨烈,更是公共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安全这个“天大的事”,要真正实现让民众吃得放心、玩得开心,首先必须让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尽到责任心,才能真正做到令人放心。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前兆的,每次惨剧发生后,我们经常用海恩法则来寻找原因,力图消除隐患。但这起事故的隐患如此明显,几乎就摆在眼皮底下,不用懂什么法则定律就可以发现,却没有被及时纠正排除,直至酿成重大事故。究竟谁该为此负责?

  在物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好,是一种职责、一种义务、一种使命。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当成自己的幸福感和自豪感,时刻把如何发展经济、保障民生、提升百姓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作为出发点,以百姓生活美满幸福为念,让他们生活得更加开心、幸福,这是每个干部应尽的主要责任之一,也是每个党员需要付出的相应努力。

  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大家都应当清醒认识到,任何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没有当官做老爷的权力;只有作为普通公民的权利,没有凌驾于群众之上的特殊利益。事实上,许多道理很简单、不难懂,但要真正做到并不容易,各级党组织务必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纪律约束,促使外在的规矩转化为内在的自觉。(文/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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