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兵: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
2017-11-06 09:36:45 来源:
严以律己,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为警清廉。当前,在少数党员干部中还存在一些律己不严的现象,他们把“律己”当做口号、流于形式,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视规矩为儿戏,把做人的底线、为官的本分抛在一边,心想进退留转,眼盯功名利禄,心无敬畏,行无底线,任性用权。我们要在思想和行为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清醒、简约、守线”。
作为一名纪检监督干部,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必须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只有把党章中规定的“严”、“实”作风旗帜鲜明地立起来,才能把纪律执行到位。学习好、遵守好、捍卫好党章党规,是纪检监察部门的根本职责,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根本指向。
纪检监察部门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作为身处公安反腐倡廉一线的纪检干部,时常要经受住各种考验,能否保持定力至关重要。我必须时刻以党章的规定为参照,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随时随地查找自己的不足,时时处处都不忘自警自省,才能确保“从心所欲不逾矩”。个人认为,强调严以律己,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
防止“骄气”。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往往对我们“高看一眼”。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谦抑的品格。千万不能居功自傲,忘乎所以。要谨记,我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更何况任重而道远,必须戒骄戒躁,继续努力。
防止“义气”。所谓“义气”,就是用个人好恶、感情亲疏去代替党性原则、组织纪律,这样发展下去必然导致权力滥用。纪检监察部门的职权是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履行监督责任必须从党的立场和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都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行事,坚决杜绝私心杂念,坚决防止以私废公。
防止“小气”。不能只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看天地、想问题,而是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大局、服从大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作为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关,我们既要在政治原则上“挺直腰杆”,又要在“组织协调”上“放低身段”,切实加强与其他警种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防止“暮气”。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艰巨任务,要始终保持锐气,防止惰性,尤其不能固步自封、惯性思维、思想懒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起应有的思想敏锐,紧盯形势发展,紧跟任务变化,紧抓改革和工作方式转变。
作为手握是非戒尺的纪委书记,加强自身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能有丝毫含糊;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不能有一刻动摇。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讲原则,谨记“三严三实”,严以律己,炼就思想上的“金钟罩”,增强抵御各种“病毒”的免疫力,用制度规范权力使用,确保权力运行始终不偏离为民利民的轨道,以廉洁奉公的作风、夙夜在公的勤勉达致两袖清风、一心为民的境界。只有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理直气壮执纪监督,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文/刘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