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兵:严以修身当重“三修”
2017-11-06 10:26:38 来源:
“三严三实”是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践行“三严三实”,严以修身是第一“严”,是做人为官的第一颗扣子,也是落实其他五条的基础和前提。严以修身,我的理解就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以修心、修行、修德,时刻保持心灵纯洁、身正影正、尚德立德、为官有为、廉洁自律,切实做一个为了信念能够慷慨赴义的人、一个为了信仰能够抛弃功名利禄的人、一个真正忠诚干净担当的人。
严以修身,重在严以修心,保持心灵纯洁。“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党员干部修身不严,禁不住考验,关键是其内心发生了畸变,为私情私欲蒙蔽了心境。众多落马的官员忏悔中,无一不诉说人生是从思想蜕变、心理失范开始走向滑坡的。一个人心思不端正就像心不在自己身上一样:虽然在看,但却像没有看见一样;虽然在听,但却像没有听见一样;虽然在吃东西,但却一点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心不正必然会导致身不正,缺乏对党的拳拳赤子之心,对群众的发自内心的关爱之情,思想上就会麻痹大意,行动上也会麻木不仁,修身则会成为无根之水、无本之木。
严以修身,作为“三严三实”的首条,是由内而外的约束和要求。一个真正有信仰的人,根本不需要外力的催促,便能向着内心的航向前行。作为党员干部,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严以修心,这就要求我们要端正心性、摆正位置,坚定信仰、牢记宗旨,始终保持一颗公道、正派、正直、无私、纯洁的心,始终像焦裕禄那样“心中装着全体人民、惟独没有他自己”,始终把老百姓的事看成头等大事,始终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始终把共产主义信仰作为不改的初衷、不懈的坚守、不变的承诺,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并时时自省之。唯有如此,即便有了错误才能够及时发现、有改正的可能,也才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严以修身,重在严以修行,保持身正影正。要修剪欲望。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很多人都是不知道也不学习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没有底线不知敬畏,久而久之,于是便堕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总是埋怨工资低了、休息少了、提拔慢了,就要回过头来扪心自问,是不是想要的太多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个人欲望控制在合理范畴,以“廉者不求非其有,智者不为非其事”为底线要求,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为高线标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严以修身,重在严以修德,保持尚德立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个人荣辱,更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政权的民心向背、关系事业的成败。这也是我们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的原因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是一个普通的百姓,要会做人,做好人。领导干部又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其一言一行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许多落马官员的案例证明:那些忽视道德修为、放弃德行护心的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是急速冒进,对党和国家的破坏力就越大。所以身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继承传统美德,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正人品、修政德,与人为善,积善成德,正直做人,分清公私,明辨是非,正待义利,牢记为民、务实、清廉,保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气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切实做到“身在顺境而不骄纵,身处逆境而不失志,宠辱不惊,处变不乱,扎实工作”,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文/刘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