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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开来:驾驶证代扣分再也行不通

2017-11-10 10:32:42 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发布了由公安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拘留并罚款,有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执法实践中,一些获得了驾照长期没有车开或者不开车的驾驶员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的情况数不胜数,原因就是这样的做法造就了表面上双赢的结果。一方面这些驾驶员每年有12分的交通违法扣分限额,这个限额是每年更新的,不论是否出现扣分记录,与其浪费掉,不如让它产生一点经济效益并且只要没有将12分全部扣完就不会对其产生影响;另一方面那些产生了交通违法的实际驾驶人因为违法记录较多,12分的限额还不够扣分,为了能继续驾驶车辆,就产生了需要别人代扣、代为处理交通违章的情形,为此他们就会以高价去找人代扣。因为这样的需求有很多,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黄牛”非法中介就大量的产生了,这些“黄牛”以低价购进交通违法记分,再以高价卖给急需代扣的驾驶员,从中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各地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对这些情况心知肚明,但因为查处这类违法行为无法可依,也就只能听之任之了。

  此次修改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对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扣分的和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扣分的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以后交通管理部门就能名正言顺的查处这种违法行为。出台这个规定的影响将是非常深远的,首先那些有驾驶陋习的驾驶员在以后开车的过程中会更加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因为违法以后再也不能花钱买分代扣了;再者那些帮别人代扣的驾驶员将不得再继续从事这种违法行为;最重要的还是,这个规定将有效地遏制开任性车、开赌气车等违法行为,极大地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给普通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更多的保障。(文/邓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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