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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倩: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不可“任性”

2017-11-20 16:34:24 来源: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家庭财产方面的内容,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报告制度。

  “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既是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创新举措。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这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是对社会制度的完善,也是对领导干部自身监督的进一步规范,加强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监管、核实,切忌“走过场”,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领导干部,是国家的标杆,是社会的导向,是人民的希望。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督促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醒,慎独慎微,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官,领导干部实实在在干事,人民群众才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从严管理核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也就是从严监督干部队伍。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做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才能把“三严三实”真正落到实处。(文/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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