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扶贫造假”追责不是终点
2017-12-01 10:28:57 来源:
违规认定3000多名扶贫对象,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有汽车,43人在县城有房产,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将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608户家庭违规认定为脱贫;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转结余9230多万元,导致多个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中国纪检监察报》)
直到目前,以广西马山县为代表的基层政府,在扶贫工作中不上心,在扶贫对象认定上弄虚作假,敷衍搪塞扶贫任务现象,已经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无法估量,既让当地的扶贫工作蒙羞,损了政府形象,也影响了全社会的扶贫进展,给全面迈进小康社会设置了障碍。
针对这些现象,党中央做出了积极的姿态,要求纪检机关和司法等部门联手介入调查,尽快追责和惩处,消除此中问题造成的恶劣影响。不难想象,用不了多久,在这些扶贫造假的地方,必然会有一批重要的领导干部被追责落马,彰显党中央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零容忍“态度。向公众表明党中央为了扶贫,敢于冲突重重障碍的决心,甚至敢向“自己人”下手,以换得人民的幸福生活。
当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到最艰难的攻坚阶段,需要党员干部敢于碰硬,能啃“硬骨头”,特别是类似于四川凉山等地的偏远大山地区,先天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当地村民的脱贫是一场极其艰苦的“阵地战”。这就需要党员干部,尤其是下乡担任“第一书记”的年轻干部,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少搞“盆景”,多做实事,也更加需要防止政策资源“跑冒滴漏”、防止扶贫工程流于空泛。
其实,人民心里有杆称,广西马山县扶贫造假绝不只是孤例,这仅是已经曝光的冰山一角。从原理上分析,扶贫造假与低保造假非常类似,由于人情往来、利益诱惑,以及工作疏忽等多种原因,造成一些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故意瞒报、漏报贫困人员,而将关系户、利益相关者“被贫困”,以得到国家的扶贫资金与扶贫优惠政策。对这些人理应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但对“扶贫造假”不应止于“追责”,还应主动出击,从扶贫工作的设置方面下功夫,分散审核权力,落实倒查机制,公开举报渠道,及时披露贫困人员信息,以便发现问题,避免扶贫造假悲剧再次上演!
作者:绿荫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