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杨:纪检干部要严防“灯下黑”
2018-05-02 09:23:52 来源: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济南市纪委印发《中共济南市纪委 济南市监察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六大职责,以及需要重点抓好的五项工作,从制度上严防“灯下黑”、设置纪律“高压线”。 (人民网5月18)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是把纪检监察这支队伍建设好,一支坚守忠诚、始终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支撑。纪检监察队伍又是由每一位纪检干部组成的,纪检干部的作风反映出整个纪检干部队伍的作风。俗话说“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如果自身不廉洁,一身毛病,别人就不服气,就会从总体上影响纪检工作的效果,所以纪检干部更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纪检干部要忠诚、干净、有担当,要积极主动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成为一支钢铁般的监督执纪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也就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纪检干部监督别人,但同时也被别人监督,纪检干部对周围干部群众的影响力要远远超过其他党员干部。纪检干部要重视违法乱纪的严重性,严防“灯下黑”现象的发生,如果在纪检干部中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那么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因此,纪检干部作为纪律的监督者,更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纪检干部中违纪违法问题,对于那些对自身要求不严、行为不廉的干部,要坚决清除出纪检干部队伍,对胆敢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必须严加惩治。 ( 文: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