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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明媚: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019-04-18 16:41:29 来源:

 

  翻看中纪委官网发布的领导干部“落马”信息,不难发现,不少人履新没多久就被纪委请去“喝茶”,后来的讯息也往往会进一步验证,“出事”干部的问题多爆发在原来的岗位上。“人都‘病’了,为啥提拔?”这样的发问,没少听闻。带病提拔,已成顽症。近年来,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成为选人用人中屡遭各方诟病的一个突出问题。

  2009年,因“三鹿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原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异地高升”,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消息一经曝出,立刻引起了人民群众的纷纷议论。尽管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自有一套说辞,认为对鲍俊凯同志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但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还是遭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

  干部被问责,非但没有影响其政治发展前途,反而仕途一片光明。问题官员非但没有收到处罚,反而异地高升,这很难让民众信服。“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导致人民群众对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政府越来越不信任,势必会影响干部和群众的鱼水感情,也必将影响地方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若是干部在走上新的岗位或提拔到更高职务前就有问题,且“病灶”未“治愈”而继续得到使用甚至提拔,直接质疑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其危害是极大的。干部有违规违纪问题,本应受到严肃处理,但结果是受到了提拔和重用,这无疑是在纵容干部的错误行为,最终导致其在违规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既是对干部个人负责,更是对广大群众负责。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完善官员问责制度,在问责主体、问责范围、问责程序、责任认定和承担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对问题官员复出,政府部门应严格把关,公开流程,接受监督,确保为人民群众选出务实、清廉的好干部。(文/赵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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