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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全英:小官巨贪源于为民意识缺失

2019-05-05 14:23:45 来源:

  

  随着农村(社区)经济加快发展,大量资金、资源涌入基层地区,“村官”腐败现象随之显现。近年来,也越来越多的曝光了关于“村官”的腐败案件,其贪腐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少数村干部从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农村贿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村官”虽然官职不高,却往往丈着“天高皇帝远”,没人管得到,便胆大妄为,既损害人民利益,又严重影响党群关系,真是不折不扣的“硕鼠”。

  面对这些来自群众的“官”,他们本应该是最了解群众需求的,最体谅群众疾苦的,可为什么,他们会如此肆无忌惮地损害群众利益呢?究其原因,是对基层权力的监管出现了“盲区”,使某些基层干部“一手遮天”。村民(居民)委员会是中国最基层的自治组织,而这些基层“小官”,也不属于国家干部管理范畴,因此对其权力便缺乏监管。当这些“小官”有了一点“权利”,越被心怀不轨之人吹捧、被金钱所迷惑,就失去了理智,忘了自己的责任,忘了曾经的誓言,所做之事也就离百姓越来越远,损害群众利益就越来越严重。

  当务之急是,是要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不能让“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停留在口头上。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小官”违纪违法行为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重点;要为预防“小官大贪”进行了廉政培训、廉政宣誓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要从体制、机制上真正实现对大大小小权力切实而有效的监督,使谁都不能“一手遮天”,特别是基层。否则,像西安东滩社区主任这样的“小官大贪”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文/唐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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