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欣:领导干部应严于律己
2019-05-07 09:31:42 来源:
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和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下决心推进作风建设,出台了“八项规定”,提出了反对“四风”、“三严三实”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开启了党的作风建设新征程,将其推进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
近日,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十八大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道。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严守党纪红线,以身作则自觉做维护党纪国法的标杆。
作为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于律己首先要做到敬畏法纪,就是要尊重党纪国法的神圣,敬畏党纪的威严,从而自觉树立遵纪守法、践行依法办事的习惯,坚持谨慎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违纪这条“高压线”。
俗话说“正人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党的领导干部,对下属的违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与软,一方面是自己软肋多,缺乏严管的底气,另一方面是缺乏作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领导干部应该成为严于律己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带头人,这需要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们要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善用手中的权利,推动形成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突出政治教育,从思想上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干部犯错误,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在乎“小事”、不拘“小节”,思想松懈,就不能把严于律己贯穿于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最终迷失方向,酿成大错。在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更要成为严于律己的带头表率作用,以身作则树榜样,成为严于律己的标杆。
(文/刘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