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杰:用制度筑牢腐败“预警区”
2019-05-08 17:38:49 来源:
对领导干部“家产家事”进行抽查核实,尤其是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凡提必查”,已是很多地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常规程序,也成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道新防线。
根据中组部的通知,从2015年1月起,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一律进行核查核实。
根据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众所周知,“千里河堤,毁于蚁穴”。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堕落的第一步都是起于“小事”、“小毛病”、“小问题”。久而久之,“小事”变“大事”、“小毛病”变“不治之症”,最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在高强度反腐的今天,抽查核实犹如定期“体检”,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组织人事部门不仅要对抽查到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还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进行重点核查。这样既是对“缺斤短两”、虚假申报信息来一场“大扫除”,有利于提高惩治腐败效率,也是对领导干部进行“任前体检”,有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挽救干部,维护选人用人公信力。
同时抽查“家底”一方面,会促使一些曾经“有想法”“有冲动”的领导干部,因畏惧严厉惩处而放弃了侥幸心理,不敢去“伸手”、不敢去“越线”。另一方面,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了戒惧意识,每年的抽查核实工作会让他们感觉到,不管做什么事情,头上悬着一把“剑”、身边有着一双“眼”,只有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自觉守住“底线”和“红线”,今后才能“不出事”、做成事。
总归一句话,抽查核实制度所具有的洞察力和震慑力,将会让一部分官员越来越“不自在”,也会让更多官员越来越安守本分、“安心”工作了。这样也遏制了“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对我们老百姓可真是百利无一害。(文/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