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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山川:从纪律着手 从严治党

2019-05-09 10:50:11 来源: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将旧版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六类,包括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历时14个月,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昨日正式发布。新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规定该类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新时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加强道德修养,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用模范行为带动全民共同行动,充分认识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护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就让问责、执纪、监督有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力度。

  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新条例表明中央对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在制度层面上也在不断完善健全。

  (文/李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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