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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程豪:官员当警惕“隐性贿赂”

2019-05-17 08:52:25 来源:

 

  所谓“隐形贿赂”,它是介于商业贿赂和官员的正常、合法收入与正常的人情礼尚往来之外的,一种专门针对官员的贿赂。由此可知,“隐性贿赂”瞄准的是权力、对正的是官员,获取的是非法利益,其实质不外乎是灰色地带的“糖衣炮弹”。

  “隐形贿赂”,因其隐秘性强、易于逃避惩处而备受行贿者和受贿者的喜爱。他们往往对行贿的钱财进行“包装”,如,“雅赠”、“借款”、“借房”、“慰问金”、“劳务费”、“兼职收入”,让不法行为披上似乎合理的遮羞布。送者“理直气壮”、收者“心安理得”。然而,就在这看似充满人情味的来往之间,党和人民的利益却被贪官用作了交易的筹码。

  “隐形贿赂”,让不少官员马失前蹄、身败名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曾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外逃贪官杨秀珠,被称为“炒楼区长的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借子出国留学索贿的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谭谷等。这些大大小小的贪官,在行贿者的“陷阱”之前无不应声而倒,“隐形贿赂”的威力可谓大矣!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党员干部要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教诲,首先要学会为人。强化党性修养,扎牢思想根基,行得正、坐得直,真正同群众打成一片;一腔正气为群众、两袖清风务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诱惑面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歪风刮不倒、邪气迷不住、糖弹打不中,绝不做违背信念、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治“隐性贿赂”,不仅需要“零容忍”的决心和魄力,更需要穷根究底、“对症下药”的智慧。党和政府要花大力气,坚决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对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进行科学界定,将各种形式的隐形贿赂行为囊括其中,让“隐形贿赂”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彻底让其无法藏身:二是尽快推行官员个人重大事项的公开,引进群众的监督,让官员的财产晒在“阳光”下。

  官员当警惕“隐性贿赂”。“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侥幸心理不可有、贪污腐化切莫为。“隐性贿赂”,这一党和政府健康肌体上的“肿瘤”,必须坚决予以割除。否则,就会养痈遗患、最终祸患无穷。(文/康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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