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若汐:整治为官不为,才能实现真扶贫
2019-05-17 11:13:31 来源:
扶贫要出“实绩”就要对慢作为、不作为“零容忍”,因此要正视“纸面考核”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的问题,只有对扶贫考核实现精准,向庸者开刀,对懒者问责,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并重,着力整治为官不为,才能实现真扶贫。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考核办法,为科学考核扶贫工作提供政策支撑。考核是扶贫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一方面,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扶贫工作最忌急躁冒进,要用科学的“指挥棒”,让“安居”和“乐业”并举,“搬迁”和“脱贫”同步,确保阶段性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要用精准监督看住权力。小权力缺乏监督也会酿成大问题,通过强化纪律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杜绝“资金砸下去,干部倒下来”的问题。
考核扶贫干部要和扶贫干部的工作特点结合。扶贫干部,顾名思义,是去贫困地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是去帮扶贫困户群众脱贫致富的。如果基层党委在考核扶贫干部时,不注意考试与他们的工作性质结合,那肯定会增加扶贫干部的负担,甚至会分他们的心,让他们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应付考试上,这无疑会影响他们在脱贫攻坚上的投入,这样的考试就可能会得不偿失,不利于脱贫攻坚的有序推进。
考核扶贫干部要注意和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当地党委对扶贫干部进行考试,目的肯定是为了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是为了让广大扶贫干部认真学习掌握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把扶贫政策、扶贫措施精准地用到脱贫攻坚上去。因此基层党委在出题考核扶贫干部的时候,就应该注意,精准扶贫需要干部做什么,就考核什么,把考核成为检验扶贫干部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的机会,这样学以致用的考核才是有实效的。
考核扶贫干部要跟实际工作结合。如果把对扶贫干部的评价,全部寄托在考试上,只是用考试的分数来评价扶贫干部,这是有失公允的。因此基层党委在考核扶贫干部时,一定要走村入户,要通过走访贫困地区的党员干部,走访贫困户群众,从而对扶贫干部的工作成绩做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脱离工作实际,只去考一些死记硬背的东西,并且以此来判断扶贫干部的工作是不是合格,这样的考试是没有多大实用价值的,甚至还可能伤害一些踏踏实实干事创业的扶贫干部。
精准考核就是对扶贫工作进行“量化”,不再采用简单的“一刀切”,而是按照贡献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这也是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扶贫干部撑腰,倒逼干部把更多的心思花在群众身上,而非“纸面上”,减轻迎检负担,提升扶贫质量。(文/廖若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