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若汐:抄袭向来是为人所不耻的
2019-05-17 11:35:13 来源: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在偷书被抓狡辩时的“经典语录”。窃书当然算偷,剽窃也算偷。孔乙己偷的是实物,吴主席偷的是思想。孔乙己拿读书人的事当挡箭牌,吴主席拿“难免雷同”当遮羞布。无论偷窃书籍,还是剽窃思想,都丢了文人的风骨。
记得学生时代,语文老师给我们讲了这么一件事情,让人印象深刻。她说她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后来无意间在某处发现了有人抄袭了她的文章,只改了作者标题都没有改。老师很生气的让盗文者删文道歉,对方居然不以为耻反而还理直气壮的说谁让你发出来的,是你的你就藏好,你发出来了凭什么不让别人用。对方的理直气壮以及厚颜无耻着实让人震惊,至此之后,笔者对抄袭者算是深恶痛绝。
近年来,抄袭事件不断,无论是学术界的论文抄袭还是文艺界的小说抄袭都屡出不穷。然而面对这些抄袭事件,让人寒心的不仅仅是关于抄袭定义模糊,作者维权难,还有广大读者为了维护自己钟爱的作者而发表的各种类似于吴主席言论的诡辩。
抄袭向来是为人所不耻的,每一位作者对待自己的作品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精心呵护,即使它并不出名,也是作者的一片心血。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着自己的名气加以炒作,就把别人的“孩子”偷了,整整容化化妆就说是自己的孩子,拉着他四处炫耀,不明真相的群众都会夸夸这“孩子”真好看,而“孩子”的亲生父母则是哭诉无门,因为偷毕竟不是真的人,不能去验DNA。
一个人应该有最基本的是非观,原则至上。一个作者,如果连最基本的原则都丧失了,那么他的作品还能称之为优秀吗?同样的,身为读者,原则之下无偶像,如果给与抄袭者宽容,对于被抄袭者是何等的不公平。一个能够包容抄袭,纵容抄袭的环境,又如何能出现让人惊艳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