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钜:倒逼领导干部“干净”做官
2019-05-20 10:38:37 来源: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我党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因为报告事项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家庭财产方面的内容,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报告制度的探索。
但是制度执行还处于“只填报不核实”阶段,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对此,必须严格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报告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诊断,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对有意瞒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只有对制度执行做到逗真碰硬,才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而通过对领导干部“家产”和“家事”情况的抽查核实,就能对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干净”做官起到倒逼作用,使得领导干部的戒惧意识普遍增强。(文/何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