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居正:实现依法治国中“全民守法”
2019-05-20 15:04:44 来源:
中国是一个法治化的国家,这是我们全力发展的国家治理措施和治理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就对法治国家的指导原则作出了简明扼要的阐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明确了我们国家今后在法治道路上的方向和指导原则。只有在这几句话的指导下,我们的工作方向才能够真正明确,国家的方向才会固定,人民的观念才会形成一个整体,我们在法治化道路才走的更为稳固。
不断的进行社会改革,让社会朝着法治化、诚信化、公平公正化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发展才会后劲十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中国的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纲领性文件,为中国今后的依法治国改革提出了具体的任务部署。其中,建立诚信制度,就是其中改革的重要方面,是依法治国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只有在遵守法纪、遵守公德、遵守契约精神的前提下,我们中国的依法治国才会有更好的民众基础,实现依法治国中“全民守法”的目标才会真正实现。
法治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体现执法公平和司法公平的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在这个精神约束下,任何人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惩处,必然受到社会秩序规范的惩罚。在法治社会中,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起自己行为的后果,是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秩序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警钟时刻在人们的头脑中响起,违法违规的行为就会三思而行,最终做出遵守的行动。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就是对一些人在法律的边缘上行走,处处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良好秩序的形象比喻。这种行为,反映了一些人头脑中不诚信的行为指导原则,让一些人违反法规和公德变得理直气壮。这种思想,对中国建立法治社会,是严重的阻碍,更与中国建立诚信社会的要求相差甚远。(文/王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