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法治引导
2021-12-30 16:52:18 来源: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欲造伟大之国民,必自家庭教育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让家庭教育这一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来促进家庭教育的科学化、法制化,这既契合了家庭教育的特殊重要性,又为国家培养未来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当“家事”成为“国事”之后,如何合法实施家庭教育便成为家长们直接面对的大事。
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家庭教育也面临着极大的考验,如何给孩子一个符合时代要求、顺乎孩子成长规律的家庭环境成为新一代家长共同迎接的挑战。《家庭教育促进法》适时给予了法律层面的规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今后,家庭教育不再只是为孩子提供物质条件、报各种课外辅导班,更重要的是帮助孩子在家庭中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注重锻炼,提高孩子的身体素质;引导孩子参与劳动,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提升孩子的学习热情和文化素养;培养孩子形成起居言行知止有度的良好行为习惯,最终形成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理想家庭教育环境。
与此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要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这就需要家长要与学校老师建立有效沟通,让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互补,形成合力。由于目标的一致性,所以一定程度上家长要和教师建立类似同事式的关系,随时交换孩子的情况信息,甚至在关键时期要“集体备课”,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引导工作。当然,学校教师也应强化“家访”工作,主动和家长进行个别沟通交流,实现孩子学校和家庭信息的“共享”,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共同努力,正向引导,达成教育目的。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立法迈出了关键一步,接下来要切实抓好落实。比如,政府各部门共同管理模式下,如何分工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如何正常运转;家校沟通过程中,矛盾处理机制怎样建立。相信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细落实,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将会更好地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