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利益导向政策衔接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2013-12-31 12:53:02 来源:
政策外生育的对策 完善利益导向政策衔接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正定网讯: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控制政策外生育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农村山区县如何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政策外生育需稳妥扎实推进 中央要求严控政策外生育
一、力求“三先三早”
1、力求教育在先,生育政策早知道。建立完善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涵,强化宣传阵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人口学校的阵地作用,把宣传教育内容普及到村、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利用城乡各种文化场所,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
2、力求孕环情监测在先,违法生育早防范。乡镇服务中心要按宣传咨询、培训、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职能岗位确定人员和责任,实行服务技术人员对产术后访视、生殖保健服务划片包干。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以方便群众为宗旨,改过去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改过去以环孕情服务为主向“三查一治”转变。提高孕环情监测和跟踪随访服务率。进一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孕环情监测情况与乡镇(街办)、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工作绩效挂钩,堵塞管理服务漏洞,确保查环查孕率达到100%。
3、力求措施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认真落实“三查”、长效节育措施、孕情掌握及跟踪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计生基础性、保障性、关键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外怀孕和生育。坚持避孕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生殖健康检查制度,积极、规范、有序地推进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避孕节育服务,指导已生育子女的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二、把住 “三个关口”
1、把好二孩《生育证》发放关。坚持二孩《生育证》发放集中审批制度。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严格审批手续,对生育第二个子女和再生育一个子女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坚持一月一审批,一月一下文,一月一公告。对在审批中不合格的、资料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理顺生育秩序。
2、把好政策外怀孕的补救关。对政策外怀孕,一经发现,迅速动员教育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不让一例政策外怀孕问题拖延或造成政策外生育。
3、把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关。严格按《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尤其要加大名人富人违反政策生育的查处,确保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坚持征收的严肃性。对个别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达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效果。
三、坚持“三项制度”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实行“任务交给一把手,工作依靠一把手,整改督办一把手,责任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制。
2、坚持任务包保责任制度。从县到乡镇到各村(居)委,将任务指标层层量化分配,任务指标做到日清月结。推行副乡级以上领导联系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六包五挂钩”责任制。即: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标,包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包报表统计准确率达100%,包四项手术及时落实,包B超三查率达100%,包流动人口管理到位。将副乡级以上领导联系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与本人的评先、表优、晋升、晋级和津补贴兑现等相挂钩。
3、坚持责任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平时工作推进情况的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引导、规范和监督作用,使基层更加注重基础性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各乡镇及各村人口计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排类。
四、确保“三个到位”
1、督查到位。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实行月督办、月通报的月清月结督查制度。
2、关爱到位。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加快切合自身实际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和开展“五关爱”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完善落实对农村独女和双女家庭在生产、生活、上学、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奖励、优惠、扶助、保障的政策措施。通过关爱女孩,切实维护妇女、女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关爱和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关注女孩成长,资助女孩上学等措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奖励到位。要制定出台《农村育龄群众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奖励办法》,加大对对自觉落实上环、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和对因避孕措施失败造成意外怀孕,自觉落实人流或引产手术的育龄妇女的奖励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同时,要对农村放弃二孩指标的家庭及时给予奖励,逐步改变群众生育观念。
(作者孙玉平,系县人口计生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