眸浙江司法行政工作回眸
2014-01-24 13:43:30 来源:
高天雪舞银蛇去,大地春归骏马来。过去的一年,浙江司法行政人付出了365天的辛勤汗水,也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温馨记忆。
这一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过硬队伍的目标任务,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回眸过去一年的工作,创新频闪,亮点纷呈。
通讯员 松云
一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2013年11月5日上午,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主持会议并代表厅党委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部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各项工作。这是省司法厅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个工作环节的剪影。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省司法厅党委及直属三级党委班子和700余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带头端正学风、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揭短亮丑、带头抓好整改落实。省司法厅制定《厅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十不准”》、《厅党委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厅党委在认真抓好自身整改落实的同时,派出7个督导组对厅属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程把关。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厅机关接待经费同比减少66.1%,会议经费减少51.6%,文件、简报减少15.3%和46.5%;评比表彰项目减少78.9%;清退厅及直属单位超标使用的公务用车6辆;明确新建或修订43项制度。
二 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暮春江南,烟雨朦胧,繁花似锦。在村法律顾问接待处,金华市孝顺镇的王老汉拿着一份合同自豪地说:“自从我们村有了法律顾问,我们也和城里人一样能够更直接、更方便地接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你看,这份蔬菜大棚承包合同经过潘律师指导修改,签订后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干了。”像这样的事情,金华律师潘淑芳一上午就接待办理了7件。
2013年以来,省司法厅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围绕《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出台了《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动员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94个,实现县级全覆盖,共接待群众、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43547件。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4.5万余个,其中村、居(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全省有29403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3.2%。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450余万人次,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讲座)22万余场,帮助村(社区)起草修改规章制度、法律文书19万余件,提供法律援助2.2万件,参与调解纠纷32万余件,参与处置涉法信访11万余件。省、市、县、乡镇(街道)各级政府共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财政经费保障4200余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补助欠发达市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达830余万元。
三 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取得积极成效
2013年2月27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工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拉开了我省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的序幕。这一年,我省加快了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工作步伐,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创建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的指导意见》,智能化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省司法厅党委提出的创建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信息化、智能化的投入不断加大,监狱在安防、教育、执法等领域的智能应用得到推广,实现了从传统向现代、封闭向开放、粗放向精细的“三个转变”。截至目前,全省监狱共有监控指挥中心23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固定报警装置、移动报警装置配备齐全,视频监控实现了场所全覆盖和省局、监狱、监区三级联网,视频智能分析应用得到推广,安防基础不断夯实。监狱电视台、教育改造专网、在线教育点播系统、视频心理辅导系统等教育改造智能应用全面铺开,教育改造的方法、手段、内容不断丰富。监管改造应用系统、减刑假释办案系统、狱情分析管理系统等狱务管理智能应用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安全”、“依靠科技提水平”的工作目标,监狱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监狱系统全年实现“四无”目标。
四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探索取得新进展
“当戒毒人员向你倾诉一个个吸毒导致的悲剧故事时,你会明白这份工作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当看见一名名吸毒者从这里戒毒成功后自信回归社会时,你会感受到由衷的喜悦。”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民警、二级心理咨询师周晨说,自从他干起了这项工作,就一直感觉身上承担着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目前,我省活跃着这样一支拥有专业技能的戒毒民警队伍,他们凭着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戒毒人员“把脉问诊”,消除心灵上的阴霾。
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和特殊病人这一特点,对新收戒毒人员按照“三期四段”戒毒模式进行分期分类管理。认真贯彻司法部127号令,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施细则》,深入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教育质量评估办法,认真落实教育矫治日常基础业务工作,教育戒治效果有新的提升。着力培育戒毒医疗、心理咨询、专职教师、体能康复四支骨干队伍。2013年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禁毒办合作,对自2008年以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满3年的浙江籍人员进行了毒瘾戒断率调查。结果显示,出所3年毒瘾戒断率为26.97%,通过戒毒场所组织的职业技术培训,56.1%的戒断者出所回归后拥有稳定工作; 被调查人员中,84%的人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对戒除毒瘾很有帮助。目前,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量占全省收治总量的80%以上,在服务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 法律服务“三改一拆”行动保障有力
2013年2月中旬,温州市丽岙街道下章村旧村改造现场设点,一名律师连续坐班7天,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处理争议纠纷;在衢州名气响当当的“兰花热线”已经成功说服28家违建户拆除违章建筑……这些活跃在当地的“民星”,去年以来都爱和大家说说“三改一拆”中的法与情。
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三改一拆”行动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编发《“三改一拆”法律知识100问》80万多册,开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2171场次。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文件、制度、方案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5142次、法律论证608件,协助处置群体性事件204件,代理涉改涉拆案件1396件,调处纠纷13676件,办理涉改涉拆公证事项38595件,提供法律援助209件。
六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赋予“枫桥经验”新内涵
2013年8月底的一天,骄阳似火,铄石流金。杭州市长运三运物流分公司车队队长陈某来到上城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将一面写着“人民调解为人民,不厌其烦调纠纷”的锦旗送到了区调委会金牌和事佬沈寅弟的手中,再三表达感激之情:“感谢你们认真周到的调解,我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了,从投诉到解决,一共用了6天时间。”创新一小步,惠民一大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创立,赋予了“枫桥经验”新内涵,使一些老大难的纠纷迎刃而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把利器。
2013年,省司法厅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积极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在健全完善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发展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新机制。组织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已建立15个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426个。2013年,全省共排查矛盾纠纷601314件,调处矛盾纠纷590861件,调解成功581675件,调解成功率为98.44%,同比增长5.12%;其中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49302件,涉及人员死亡纠纷4822件。
七 法律服务“直通车”为“村选”保驾护航
“今年的换届选举还没有开始,选举方面的法制宣传就已经深入人心了,你看这一幅幅漫画把选举的事项说得多明白啊!”浦江县朱路村的村民郑某指着金华市司法局编发的《金春焕说政策》认真地说道。今年的换届选举,老百姓明显感觉到法律服务提前进了村。因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了法律服务“村选”的“直通车”,把选举前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审查,选举中的法律解释、法律监督、矛盾排查,直至选举后的法律知识培训、修订村规民约等,主动送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
新春伊始,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法律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迅速成立了以副厅长陈钟为组长的法律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法律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响应厅党委的部署,相继成立法律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通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全面部署,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1137条,开展村务法律体检14626次,开展专题法律培训2520次; 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7万张; 律师等担任选举法律监督员1279人,参与法律监督1510次,解答法律咨询5378人次;办理公证案件2980件,减免费用100多万元。
八“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别开生面
2013年7月下旬,浙江省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龚正,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等4位省领导带队,12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跟进,对全省11个地市的42家基层单位和5个省直单位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这种检查督导的方式和规格为浙江首创,别具一格。各检查督导组除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提问交流的方式外,还别开生面地采取了实地走访、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确保圆满完成“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各项任务。
“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全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2312场次,有1848人次省管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9620多场次,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7300余场次。全省有770个村(社区)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其中69个村(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有1043家各级企业被授予县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称号,其中12家企业被授予“省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建有省市县三级普法微博155个,拥有粉丝652万,形成了纵向从省到乡镇、横向涵盖法律服务各项业务的“微博矩阵”。全省普法专用网站普及率领先全国,省司法厅先后5次获得“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4次获得“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
九“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年”助推法援事业蓬勃发展
2013年7月16日,有一群农民工兄弟,在工程停工后被建设公司拖欠了高达100余万元的工资。辛苦了一年多的血汗钱分文没有拿到,他们情绪激动地来到了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援助中心当天指派4名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4天后就将68名员工的全部证据材料收齐,28天后受援助的农民工兄弟拿到先期支付的52万元,剩余部分也于8月底全部到账。
去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重点,认真开展了“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和“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年”主题活动,在全省范围进一步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周转金”制度,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制”、“案件质量回访制”,着力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行业法律援助站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339个,在工会、残联等行业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17个,在村居、城乡劳动力市场等建立联系点30000多个。在全省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共接待民工讨薪法律咨询27342人次,办理讨薪法律援助案件4768件,涉及民工11502人,帮助民工讨回欠薪10428.09万元。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临街落地”率达到97.2%,无障碍通道达到87%。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29件,同比增长27.4% ,受援人数达84921人,同比增长16.2%。
十 社区矫正县乡村三级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大力推进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调研组一行3人专程来浙江调研总结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经验。在浙期间,调研组成员走访了13家基层单位,考察了苍南县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观摩了天台县白鹤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操作演练,抽查了临海市东湖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帮教帮扶情况,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浙江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国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2013年,我省坚持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组织职责为抓手,以深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和监管指挥中心建设,落实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司法所建设,落实日常工作职责;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落实帮教帮扶任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全年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为0.1%,没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目前,我省已有16个县(市、区)司法局先后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有社区矫正专职执法人员80余名。全省有司法所1341个,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984名;全省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2万多个。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390488人次,组织社区服务活动399326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304111人次,上门走访187854人次;为293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为3785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责任田,救助困难人员1705人。
十一 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成果丰硕
四月的江南,草长莺飞,柳丝清扬。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也如这盎然的春天生机勃勃。基层工作有些什么创新亮点?基层工作需要哪些方面的指导和推进?带着这些问题和思考,省厅党委班子率领机关干部纷纷走出大楼,沉到基层,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
新春伊始,省司法厅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深化双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的号召,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厅机关干部集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厅机关干部立足司法行政业务,集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4月份,由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带队,组成29个小组、共72名干部,走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以及监狱、戒毒所等司法行政最基层单位,采取蹲点调研、蹲点值班、蹲点跟班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期间,参与法律服务45人次、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6件,帮助监狱、戒毒所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2处,提出整改措施23条。《浙江法制报》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
十二 参加省直机关运动会连续三届荣膺桂冠
快速助跑,准确踏板,奋力起跳……只见她双脚腾空,奋力向前,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现场响起一片掌声。3.85米!锁定第一!这是2013年9月8日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田径赛场上,省司法厅代表团运动员倪晓红勇夺跳远冠军的惊鸿一瞥。捷报频传,她在获得了纵向摸高比赛的冠军后,时隔不到一小时,又与队友合作夺得男女混合接力赛第一!一日之内,三场比赛,三次夺冠,笑傲群芳,传为佳话。
2013年6月,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开幕。厅直单位167名运动员组成的浙江省司法厅体育代表团,参加了13个大项112个小项的角逐。省司法厅代表团体育健儿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争创一流,敢于胜利,到11月运动会闭幕时,共夺得33块金牌、22块银牌、17块铜牌,以团体总分1662.5分荣居榜首,获得参赛代表团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三项冠军”,团体总分再次刷新省直机关历届运动会部门代表团纪录。省厅被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同时授予“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这次比赛夺冠,再次体现了我省司法行政干警职工良好的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扩大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在省直机关第十一届运动会上,司法厅代表团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充分彰显了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备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职业精神!”在运动会闭幕颁奖时,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鲁维明高度评价了第三次蝉联团体总冠军的司法厅代表团。 (本版图片整理: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