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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中国律师的制度是什么?

2022-07-28 15:38:09 来源:经济头条

律师资格证报考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本科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才能报考。

详细内容

0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也就是说是中国公民。

0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都要年满18岁。

0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04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05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若想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仍需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工作证书。

中国律师制度

解放前中国

由于我国古代文化上对诉讼的排斥,我国历史上没有形成法令及民众认可的律师制度。但在我国古代长期存在着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即讼师。我国《唐律》规定:"诸为人作辞牒,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这说明,受人聘请代写诉状的讼师在唐代已经普遍存在。但讼师的辩护资格长期不被朝廷所承认,古代法律有"教唆词讼"罪以禁止职业性的辩护行为,即使12世纪前后的讼师虽然在民间生活中十分活跃,但宋代的法令和官府始终没有正式承认他们的合法地位,讼师不但不能堂堂正正地走进审判公堂,而且在宋代诉讼的体制中,他们也不具有主体的资格,没有法定的权利。直到清末1910年起草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初次提到律师;后来在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的立法中,都有关于律师和辩护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在人民政府明令取缔旧中国律师制度、解散旧律师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的人民律师制度。根据1954年宪法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1954~1956年在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律师协会和法律顾问处,初步开展了律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其后一度中断,1979年起逐步恢复。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律师制度做了系统、详尽的规定。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1年12月29日、2007年10月28日、2012年10月26日、2017年9月1日四次修订、修正 。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