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是哪七宗罪 程朱理学简介 程朱理学是什么?
2022-10-25 15:22:47 来源:经济头条
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暴食
七宗罪(天主教教义中的七个原罪)应为七罪宗,七宗罪是错误的说法。宗为来源、根源的意思。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会引发其他罪行的发生,罪行按严重程度递增依次为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和暴食。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暴食、淫欲、贪婪、愤怒、懒惰、伤悲、自负或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来源减至7项,伤悲并归入懒惰,自负并入傲慢,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暴食。
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在评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时,撰写了《论恶》(On Evil)一书,书中对宗教罪做出了具体的描述,顺序是:偏见(Prejudice)、嫉妒(Envy)、懒惰(Sloth)、愤怒(Wrath)、贪婪(Greed)、暴食(Gluttony)和淫欲(Lust)。
“重大恶行”与不可饶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谈。
圣经原文和合本《歌罗西书》
《歌罗西书》第二章18节:不可让人因着故意谦虚,和敬拜天使,就夺去你们的奖赏。这等人拘泥在所见过的,(有古卷作这等人窥察所没有见过的)随着自己的欲心,无故的自高自大,
《歌罗西书》第二章19节: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着他筋节得以相助联络,就因神大得长进。
《歌罗西书》第二章20节: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
《歌罗西书》第二章21节: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歌罗西书》第二章22节: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
《歌罗西书》第二章23节: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
暴食、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或愤怒,相信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至少犯过一次上述“罪行”,包括自己在内。只是区别在于,程度的不同以及认识的不同。
神曲里七宗罪的顺序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淫欲-不合法礼的性欲,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暴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分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但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予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
六)嫉妒-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欲望)
七)傲慢-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
四世纪当时的埃及僧侣伊瓦格里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rius Ponticus),把这些罪行定为八种“致命的激情”(8 deadly passions),而在东正教方面,这些冲动仍然被描述为“致命的激情”,而不是深藏在他们体内的罪孽。而主动迎接这些“激情”或拒绝与这些“激情”对抗的人在正统基督徒道德神学(Orthodox Christian moral 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亦称为“程朱道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其由北宋时期河南(今河南洛阳)人二程(程颢、程颐)兄弟开始创立,其间经过弟子杨时,再传罗从彦,三传李侗的传承,到南宋时期朱熹集为大成。
程朱理学,基本是由周敦颐、张载、邵雍、二程等人创立的新儒学,传承于子思、孟子一派的心性儒学。程伊川先生更重理,最后形成了程朱理学体系。
理学根本特点就是将儒家的社会、民族及伦理道德和个人生命信仰理念,构成更加完整的概念化及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并使其逻辑化,心性化、抽象化和真理化。这使得理学具有极强的自主意识,形成了理高于势,道统高于治统的政治理念,为抑制君权,让中国政治在宋明两朝走向了平民化和民间参政议政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使得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伦理道德化的主宰“天理”、“天道”,取代了粗糙的“天命观”和人格神,是中国及世界哲学思想的一次巨大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