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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000万!温某、林某、肖某、宋某四人被抓!

2023-08-17 13:57:30 来源:环球网

近年来,宁都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坚持做强主责主业,以“打”开路,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宁都贡献公安力量。

8月14日,宁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将2起共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移送审查起诉。因公安机关的及时查处,仿冒服装还未流入市场,没有产生经济损失。

“都停下来,不要再生产了!”在宁都县赖村镇温某的服装加工厂内,办案民警叫停了某工厂的加工生产,随后在对工厂的检查中,查获了假冒注册商标某品牌的棉衣8000余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经查,2023年年初,温某为牟取利益,接到林某的代加工订单后,在未取得某品牌授权的情况下,为林某代加工生产了某品牌棉衣8000件,涉案金额2398.4万元。到案后,温某和林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移交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样是在赖村镇,肖某和宋某也因为生产假冒注册商标某品牌棉衣被查了。

2022年年底,肖某发现市场上的某品牌棉衣销量好,就想着生产该牌品的棉衣销售挣钱。于是就在泉州市注册成立了自己的某潮牌服饰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该品牌授权的情况下,仿冒生产该品牌的胸标,并将仿冒的胸标、裁片、丝绵等发送给宋某,由宋某在赖村镇的服装加工厂生产某品牌棉衣。

到案发时,宋某的服装加工厂在未取得该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已经生产该品牌棉衣9000件,涉案金额2998万元。到案后,宋某和肖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移交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损害商标权利人的信誉,还给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不利的影响。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若购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及时将涉假线索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同时,切勿因蝇头小利为违法犯罪提供协助、掩护,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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